服务中心

设备供货服务承诺
1)供方在交付需方使用后,留一名工程师现场跟班运行服务7天。
2)设备投运后的第1-6个月,每30天派遣服务工程师现场查询设备运行情况;
3) 设备投运6个月后,每15天电话回访设备运行情况;每3个月派遣服务工程师到现场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
4) 至少一年一次调派水质测试服务人员到现场测试原水与成品水的水质。若确因原水水质发生很大的变化而导致设备需要整改,需免费提供修改设计服务;
5)供方应为需方培训操作人员、技术人员,向需方技术人员提供出现各种问题的解决方法。
6)供方应向需方长期优惠提供各种药剂、备品备件的供货。
7)做到24小时服务,并在24小时内赶至现场。
8)急需备品备件1-3天内送到现场;
9)供方应经常与需方保持联系,了解装置运行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提供技术支持。